【商標知識】外國企業如何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
一、法律依據
我國《商標法》第17條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的,應當按其所屬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對等原則辦理。”
第18條規定“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在中國申請商標注冊和辦理其他商標事宜的,應當委托依法設立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7條第3款規定:商標法第十八條所稱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公司如何商標注冊,是指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
二、需要的材料
(1)必須出具代理委托書正、副本各一份。代理委托書應寫明委托人姓名或名稱、詳細地址、國籍及委托申請注冊商標的名稱公司如何商標注冊,受委托人姓名及代理的權限。《商標法實施細則》第14條規定:“代理人委托書和有關證明的公證、認證手續公司如何商標注冊,按照對等原則辦理。
(2)送交商標注冊申請書正、副本各一份。申請書可以由申請人自己填寫,也可以由受委托的商標代理組織代填。申請書應詳細寫明商品的名稱、用途、主要原材料及商品的類別。申請書中的商品類別一項,可以按中國商品分類表填寫,也可以按國際商品分類表填寫。商品名稱是外文或譯音的要譯成中文,并附說明書。申請人的名稱、地址、負責人等項,均應用漢字填寫清楚。
(3)送交商標圖樣15份,指定顏色的另交著色圖樣和黑白圖樣各1份。
(4)附送有關證明材料。這些材料包括:國籍證明、互惠協議證件,藥品生產的批準證明文件等。這些書件,有的是按工作需要必須提交的,有的是按對等原則要求其提交。
(5)按規定繳納商標注冊申請費。接受委托的商標代理組織應認真審查提交的文件是否齊備,并將外文件譯成中文后送商標局辦理申請手續。商標局按審備核準程序進行審查,并將外文書件譯成中文后送商標局辦理申請手續。商標局按審查核準程序進行審查,審定合格刊登在商標公告,無異議或導議不能成的,即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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