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學習商標法的總則之后,反應比較好,今天就把商標法的第二章《商標注冊申請》,在商標法的8個章節中,商標注冊的申請只有6條條款。主要是優先權與商標注冊的一些方面要注意,比如:

1,過去是一標一類,現在一個商標,是可以跨類的,這點在第二十二條中有條款:商標注冊申請人可以通過一份申請就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但是由于這個有時有駁回的話,還要分割什么的,所以建議還是一標一類的比較好。

商標注冊申請使用期限多久_商標注冊使用申請_商標注冊使用

2,商標不能隨意改動,有不少朋友,注冊商標后,覺的有些地方不好看或者其它原因,可能會做一些改動,這是不允許的,這點在第二十四條中有規定: 注冊商標需要改變其標志的,應當重新提出注冊申請。

3,如果一個商標,比如我有一個品牌A,本來是做食品的,現在如果想把A商標運用到傳媒中去的話,那么就要重新申請注冊另一個類別,這點在第二十三條有規定: 注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范圍之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也就是說,商標是有類別的。

在這6個條條款中,有2條談到了優先權的問題,但是這個主要是與國際商標注冊申請有關,如果單純的國內商標注冊,這些就用不到了,所以不做太多解釋了,另一條是材料的完整性。(來源長春恒信致遠商標培訓)